华安证券理财产品
产品类型: | 不限集合理财现金管理分级基金 | |
起购金额: | 不限5万10万20万100万 | |
风险等级: | 不限低风险中低风险中等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 | |
成立年限: | 不限<=11-1.5>=1.5 | |
您当前选择的筛选条件: | ![]() |
产品代码 | 产品名称 | 风险等级 | 单位净值 (7日年化) ![]() |
累计净值 (万份收益) ![]() |
今年以来![]() |
操作 |
集合理财
现金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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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定对象确认
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》第三章第十七条、第十八条规定,“募集机构应当向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。未经特定对象确定程序,不得向任何人宣传推介私募基金。”“在向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,募集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,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。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。”
根据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》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,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:
(一)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;
(二)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。
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
我们严格遵守上述规定,将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您的风险识别及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。该问卷调查自愿填写,将会涉及到您的一些基本信息、财务状况、投资知识、投资经验、风险偏好等。我们承诺对您的一切信息履行保密义务。